店铺设计及装修规范

2013 年 11 月 4 日

店铺设计及装修规范

一、设计与审核:

各店铺厂商收到店铺图着手设计前,请到现场实地丈量各部位尺寸及固有设施,以减少错误发生。审核时请提交下列各资料:

1、平面配置图(S:1/50)

2、店铺效果图

3、立面图

4、电路平面配置图(回路图、系统图)

5、材料表及小样

6、天花图

7、地面布置图

8、消防图(水、电、报警)

所有店铺图纸首先由营业部审核店铺的设计与风格、平面配置、店铺效果、道具高度等是否符合公司整体布局要求,签字确认后将图纸传递至物管部,审核用电量、灯具、材料等项,初审合格后厂家可委托广场统一制作标准蓝图或自行向消防管理单位报批,待审核合格后方可施作。相关报审费用由厂家承担。

设计和装修特别注意事项

1、所有设计必须不影响原有设施、设备的使用及维修。

2、所有装修材料及道具必须使用不燃或难燃材料(附合格证)。

3、库房和更衣间要求到顶,(内要安装烟感和喷淋且数量符合消防规范),库房必须使用防爆灯具。

4、店铺总控制空气开关必须带有漏电保护。

5、商场外立面不允许有任何施作。

6、仓库禁止安装插座。

7、店内如有积水井盖板和有设备开关需要做活动板,供日后维护方便。

8、收银台设计制作时考虑收银机及POS机摆放位置。

9、商铺用电须在本店现有配电箱外设置店铺控制分配电箱,总配电箱出线线径≧4mm2,分配电箱出线线径≧2.5mm2

10、语音、数据等弱电线路均须穿管(KBG管)并打模块做墙插,墙插处须留出足够空间检修口。手报线路须预埋管路至收银台。

11、商铺临街面地面须进行防水处理。

12、商铺内玻璃须采用钢化玻璃。

13、商铺内线路不得走明线,原预留线路均不得剪断,穿管线不得有接头。

14、商铺内分配电箱统一高度为1.5M-1.6M,原有配电箱位置移动需征求公司同意后方可调整,分配电箱均不允许放置在仓库内。

违反设计规定或违规施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厂商承担。设计时请注意商场天花板已有设备的存在,未经业主方同意勿做任何更动。

二、照度与灯具

各店铺道具使用照明,应以电子日光灯、电子金卤灯(20W、30W、40W)、灯杯(20W、50W)、LED灯和PL电子灯(26W、32W、36W)为主,且以欧司朗、雷士、三雄极光灯系为佳,而道具设计应考虑易于维修。使用的线路必须按国标进行配置ZRBV线并配KBG管安装,分线接头需要烫锡处理;其余之灯种若有使用,其灯具应需具有“三标”之标示。日后维修请自行备材料或自行更换。

各店铺必须以每90㎡安装一盏应急照明灯(小于90㎡的也须安装;应急灯照明时间不少于90分钟),具体数量根据实际面积确定,该应急照明灯必须为店铺分配电箱总控制空气开关前设立的独立回路

三、地面、背柜及天棚

店铺设计时,其柜内动线尽量在900—1200MM左右,勿太松散或太密集。灯箱内及木做道具必须满浸防火涂料或满刷三次防火涂料。

店铺内设计标高为:店铺内标高正负0以入口铝合金型材上口为准,地面标高负2厘米,幕墙铝合金最上面横档上口为平顶吊顶高度。

店铺封闭吊顶,应确保天花龙骨能承载检修人员重量,应根据现场已有设备预留检修孔(尺寸不小于600mm*600mm),检修口数量按50平方米预留一个可上人检修口(含空调主机处检修口),50平方米至90平方米预留两个可上人检修口(含空调主机处检修口),90平方米以上预留三个可上人检修口(含空调主机处检修口),检修口的收口需平整美观。检修孔开启位置应能保证原有设施设备的正常维保(空调主机处必须预留一个检修口且方便人员进入维修),否则相关整改费及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厂商自行负责。

使用皮革、软包、装饰布等易燃材料时,必须提供消防检验不低于B1级的合格证(复印件盖生产厂家和合作商家的公章),否则禁止使用。

四、用电量的规定:

为避免发生电量超载情形,每平方米60瓦为限,店铺总用电量为店铺使用面积乘以瓦数。

各店铺须自备安装独立配电开关箱,空气开关品牌:奇胜、ABB、梅兰日兰。各店铺应将所用灯具、数量及功率标于配电图上;如有其它用电设备,也必须标明。

设计回路上要求细化到营业准备照明、正常营业照明、节电营业照明

配电线路三相电流必须调平,三相电流差值不超过正负5%。

五、设备与设施

设有防火门、电动卷帘门、紧急出口、消防喷淋、感应器、消防栓等有关消防安全之处,勿作任何遮掩,以确保功能正常使用,符合消防规定。

店铺内如设有消防栓,其正面需留1500MM之通道。

店铺内若设有逃生门或安全梯,请预留宽2100MM之通道,不可摆置任何道具。

店铺商家在装修期间和正常营业期间必须按标准配置足够数量的干粉灭火器,具体要求为使用面积50平方米配置一具4KG干粉灭火器(不足50平方米的按50平方米标准配置),以后使用面积每增加25平方米(含25平方米,不足也需按此标准配置)需增加一具灭火器。

厂家配置的所有道具必须符合消防法规的规定,否则一切后果由厂商自行承担。

六、其它

为确保店铺装修规范,店铺装修完成后7日内必须向相关部门申请装修验收。验收时若发现有与规定不符,与整体表现不相衬,用电量超载等情形时,物管部有权要求厂商整改合格后方能营业。

餐饮及其它涉水业种必须施作防水,防水层必须从地面翻上墙面70cm;完工后闭水测试必须在24小时以上。

消防通道两侧壁面道具请采用开放式设计,且必要通道不可堵塞。

间隔墙均采用轻钢龙骨加纸面石膏板或轻质加气砖做墙。地坪找平时请控制水量,造成漏水损失由厂家承担所有后果并处以500-1000元违规罚款。

原有设施设备不得破坏或造成功能缺失。

店铺内由于装修引起的消防、空调系统的改造本司统一委托安装单位或维保单位进行改造,费用由厂家自行承担。

店铺更衣室门为保证顾客隐私统一向内敞开设计,根据消防要求门的下沿要离地10公分。

高柜设计方面:高柜背墙要求置顶,货柜高度根据品牌的不同需求可自行设计,但需与本司协商。

地面材质方面:根据各品牌需求进行相应制定,由于环境地理位置原因,要求使用地砖或者石材铺贴。

两店铺间隔断墙双方进行协商处理。

店铺LOGO设计标准:黑色店招只可出现一个品牌LOGO,如需增加须经本司同意。LOGO设计以黑色店招底端朝上300MM为LOGO底最低点。

 

 

 

 

 

 

 

 

 

 

 

店内装修相关费用收费明细

1、进场施工保证金:  服装商铺之保证金为RMB:10000元

特殊业种之保证金为RMB:30000~50000元

2、垃圾清运费:      按合同面积收取RMB:10元/M2

3、施工人员出入证:  押金RMB:50元/张,交回后进行无息退款。

遗失出入证不退还押金。

说明:

1、进场施工保证金、垃圾清运费、施工人员出入证押金由进场执行装修工程的施工队至财务部缴纳现金;

2、进场施工保证金于施工完毕并验收合格后无息退款。

 

 

 

 

 

卖场施工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公司卖场内施工单位的管理,保证公司管理区域的安全,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凡是店铺施工单位需在我公司区域内施工,须带齐相关合格资料(施工单位盖鲜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鲜章的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审核通过后的装修施工图纸、施工人员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盖施工单位鲜章的消防治安安全责任书等)向营业部申请办理《施工申请单》,营业部责任楼层管理员初审合格后陪同施工单位负责人到财务部办理缴款手续后到物管部报备有关手续。

二、施工单位负责人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工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物管部办理施工进场手续。施工人员进出我公司管制区域必须持有有效《施工申请单》及佩戴出入证,施工人员出入证不得转借、涂改,否则由保全人员予以没收,押金不予退还;施工人员应主动接受保全人员的管理、核查,无证或不按要求佩戴出入证的保全人员有权予以管制。

三、装修时间为:商场未营业期间全天施工,营业(含试营业)后晚上22:30至次日早上8:00,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前必须自备档板(采用木工板)将其全面围住(注:档板要求外表为经本司企划部审核确定的品牌形象画面,下封地面,上至顶棚,中间开小门且上锁)进行全面封闭性施工,但不得阻碍消防设施及通道。

四、人员和材料的进出按照规定线路,店铺所有垃圾均由店铺商家运至指定地点集中堆放,装修材料和垃圾的运输不得损坏地面和公共设施。厂商撤换道具时,旧柜拆除后应于当晚由厂商运出商场自行处理;若当晚不能运出商场的应运送至指定地点储存,每晚收取仓储费300元,最多储存三日;三日后如仍未运走,物管部将自行处理,所产生费用及损失由厂商全部承担。

五、施工期间禁止在施工现场吸烟、睡觉、饮酒进食、赤膊、穿拖鞋,不得从事与施工无关的事,并遵守我公司施工安全规定。营业期间如因特殊情况必须进行施工的(不产生噪音和刺激性气味的施工),装修工人自备鞋套进出且不能污染公区清洁;施工期间保全和工程人员负责监督施工。

六、为保证施工安全,施工单位的电工、焊工等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证;临时用电的电线延长线联接必须符合国家规范。商场营业时间在白天施工时不得使用电动工具、油漆作业等,带有刺激性工种也必须在夜间施工。

七、严禁携带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进场,一经发现在规定时间内将不符合要求材料撤出卖场,若未按时撤出的物管部人员将有权当场没收。

八、装修施工皆不得围挡、封闭及拆移甲方一切公共设备(如消防箱、安全门、逃生出口通道、墙柱之插座、出线孔等)。

九、天花板及喷淋头、消防感温感知器、侦烟感知器等系统,不得隐藏及遮挡,未经物管部核准,不得改动、拆除,如确有必要改动、拆除,经物管部核定后由指定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拆除旧装设备时,切勿碰撞天花上的消防喷淋),以上皆应以消防法规为依据。

十、施工使用之危险工具(电焊、乙炔、喷灯、轮锯等)使用前须填写《动火申请表》,获得甲方批准并办理动火证且有物管部保全人员现场监护时方能施工作业。乙方施工时应清除附近物品及垃圾、隔离涂料、溶剂具有挥发性之易燃品等,注意防止火花飞散并配备足够灭火器进行安全防护。

十一、施工现场负责人应在每天工作完毕后检查现场,危险物品及工具不能存放现场,当天产生之垃圾、木屑等必须清除并运离施工现场到指定位置。施工现场无人时必须关断施工现场的水电气阀并检查无安全隐患后方可离开。

十二、施工期间严禁使用扶梯、客梯运送货料及施工人员搭乘。

十三、施工完工后立即将出入证退还物管部,施工单位若遗失施工人员出入证,将不退还押金;办理临时出入证的,当日必须退还临时出入证,否则次日物管部将视为该证遗失,将押金交财务部;

十四、各厂商装修期间必须按要求配备足够数量干粉灭火器。不符合本条要求的物管部将立即终止其施工。若因施工引起火险,耗用我司灭火器责任人须按价补偿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五、禁止在公共走道上切割石材和从事其它作业,禁止在走道上堆积施工材料,禁止在未有保护的地板上从事油漆、刷胶等作业。店内装修须按我司的装修规范施作,不得损坏一切公共设施。

十六、禁止从电扶梯上下穿越楼层,禁止在防火卷帘门下和电扶梯上作业。

十七、施工用电请找工程值班人员或提前向物管部(工程)申请,不得私自搭接电气线路。

十八、施工用水须在指定取水点取用,禁止使用消防栓、自动喷淋系统取水。污水须在指定地点排放。

十九、严禁闲杂人进入电房、机房,不得进人其它店铺,且严禁在机房、电房内堆放任何杂器、杂物。

二十、店内装修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在施工中遵守和严格执行物管部所提出之具体要求进行。在施工过程中,物管部有责任对施工过程和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对不按国家规定进行装修以及质量低劣的装修材料有权提出整改要求,施工单位必须遵照执行,否则后果自负。

二十一、施工单位的施工图纸必须按相关规定将有关资料(装修设计图、施工电气图、盖生产厂家和店铺商家的软包、皮革、墙纸等易燃装修材料的消防检验合格证等)送消防主管部门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二十二、施工单位违反以上规定,造成严重安全事故的,移交相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并承担相关损失。

二十三、如有违反以上规定,视其情节轻重,每次处罚100元-2000元,罚款均由我公司物管部门开出罚单,施工负责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公司财务部交清罚款,否则以停工处罚或直接在装修保证金中扣除。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厂商承担。

二十四、以上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装修消防安全责任书

施工单位:

管理单位:

为了保证整个装修现场的正常施工和成品的保护,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消除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隐患,特签定此责任书。

一、装修现场施工单位必须根据施工范围的大小配备ABC干粉灭火器(每50平方米配置1具4KG干粉灭火器,不足50平方米的按50平方米标准配置,以后使用面积每增加25平方米(含25平方米,不足也需按此标准配置)需增加一具灭火器)。

二、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为防火负责人,配合管理方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监督工作。

三、施工单位所有易燃、易爆装饰材料不得超量存放。同时在堆放区5米之内不得有动用明火行为,特殊情况必须采取有效的保护和应急措施。

四、施工单位进行焊接、切割等明火作业前,必须将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清理干净,并到我公司物管部办理动火手续并获得批准后方可施工。

五、所有现场人员不得在非规定的区域吸烟、乱扔烟头,如在非吸烟区内发现烟头,管理方有权对施工单位进行罚款处理(施工单位必须无条件接受处理,装修店铺每发现一个烟头罚款50元,以此类推)。

六、施工单位照明,必须按国标规定规范联接电源,禁止乱拉乱接。

七、严禁使用电炒锅、电饭煲等电加热设备或自制的发热器具。

八、严禁私自拆除消防设备、动用消防水、无故报警等行为。

九、此责任书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如有违反除将对责任个人罚款100-500元及责任单位处5000-10000元的罚款外,如造成损失的必照价赔偿,触犯刑律的交司法部门处理。

十、如违反相关管理规定所造成一切后果施工单位自行负责。

十一、此责任书由管理方物管部负责监督执行,对违反以上规定的行为作全权处理。

十二、此责任书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施工完毕后自动失效。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施工单位(盖章):                     管理单位(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动火申请表

此表填好后交至物管部

店铺名:____________         店铺号:__________

公司名称: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现场负责人:__________

紧急联络电话:_________

因本店铺于_____日(时间_____至_____)需要动用明火/电焊施工,现保证在施工期间按消防管理制度采取相应措施做好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对电焊设备等的使用也将按规定操作,同时配置足够数量的手提灭火器,以确保施工安全。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

物管部工程负责人: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

物管部保全负责人: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

物管部经理: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

 

 

 

 

厂商进场施工流程

 

营业部到物管部领取放样图,交厂商(相关表单:备忘录)

 

厂商到现场复核后出施工图

(平面配置图、柜位效果图、立面图、电路平面配置图、材料表、小样及合格证、消防系统图)

 

营业部审核(布置,效果,尺寸)

 

物管部审核(消防,用电量,电气及道具安装)

 

总经理审核

 

   消防报验

 

厂商提出施工申请

(提供施工队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特种操作证、缴费单据影印本、审核通过的图纸)

 

 营业部签认

 

物管部(工程)签认施工申请单

 

物管部(保全)签认施工申请单(签订相关责任书、发给施工证)

 

厂商进场装修

 

工程验收(营业部  物管部)

消防局验收


 

工程验收及装修保证金退款申请流程

工程竣工、退场

 

施工单位填写

工程验收单(营业部领取)

使用单位与营业部、工程、保全共同验收,确认

 

工程合格                            不合格

 

营业部向财务部申请装修保证金退款                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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